依消保法規定,生鮮及冷凍食品不適用於消費者保護法第19條,並不享有7天鑑賞期。因肉品等冷凍食品或生鮮商品屬消耗性商品,商品屬性特殊或有保存期限等問題,除商品本身瑕疵或運送過程而造成的損毀,恕無法為您辦理退換貨,若因商品內容物、數量不符合需要換貨,請與客服聯繫。一經拆封、食用、失溫及保存不良等情形而導致商品變質,則無法處理您的退換貨申請,敬請見諒!
《注意事項》
1.冷凍水產品為溫度敏感商品,請務必親自簽收,勿委託管理員代收(除非有冷凍設備存放)。
2.收貨(冷凍商品)須立即以冷凍條件(-18°C)保存,避免不當保存造成損壞。
3.生鮮及冷凍食品不適用於消費者保護法第19條,並不享有7天鑑賞期退換貨,一經出貨恕無法辦理退換貨。
4.如因商品內容物、數量不符合需要換貨,請盡速與客服人員聯繫。
5.如不當保存導致商品失溫或腐敗,本漁場不接受退換貨,損失由消費者承擔,敬請見諒。